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银岭路1号鑫利华·五象丽景16号楼一层106号商铺(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2月15日10:00至2024年4月1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物: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银岭路1号鑫利华·五象丽景16号楼一层106号商铺。
标的物详情具体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二、变卖保留价、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变卖价:275609.6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1500元。
三、变卖方式: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1、变卖公告期为六十天,如有竞买人在六十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以及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如不具备资格或条件的竞买人参加竞拍导致受到损失的需承担相应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内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辅助工作本院已委托 广西恒度科技有限公司 承担,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节假、双休日除外),具体事宜请联系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恒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78894091(梁女士)、17877985800(白经理),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助机构统一安排,为维护现场看样的正常秩序,看样需实名登记,请看样人员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本院拍卖辅助机构的指挥,对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看样人员,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特别提醒: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也可到法院、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银岭路1号鑫利华·五象丽景16号楼一层106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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