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回澜镇李子园路34号4楼1号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关于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回澜镇李子园路34号4楼1号住宅的公告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2日10时至2024年8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回澜镇李子园路 34号4楼1号住宅。总层数:5层;当前层数:4层;建筑面积:216.22 ㎡;规划用途:住宅;房产权属证书证号:C0006754;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该标的物存在租赁,租赁期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6日。
评估价:684336元;起拍价:547468.8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已委托新疆新鑫荣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现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回澜镇李子园路34号4楼1号住宅。看样时间和咨询时间: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条件与拍卖方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方式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回澜镇李子园路34号4楼1号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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