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5号天成一品B3185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上杭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5号天成一品B3185号车位的公告
上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0日10时至2024年6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5号天成一品B3185号车位
评估价:89200元, 起拍价:7136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特别提醒、瑕疵说明:
1.车位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车位为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现所有权人已委托广西中成睦邻物业有限公司管理车位。
2.有部分车位装有独立的机械停车设备,是否可以正常启动,请自行现场看样或咨询当地管理员。
3. 有部分车位有出租,都未签订租赁合同,进入车场均无固定车位停放。入场的车辆如场内有空置车位便可随机进行停放原则,不带租约拍卖。
4.车位专项维修基金为77元每平方米,被执行人已缴交此项费用,拍卖成交之后,这笔费用需要买受人支付给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上述车位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6. 本标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相关过户、转让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方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单据向法院申请予以返还。
7.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充分了解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符合相应过户等政策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若因限购、过户等政策导致撤拍、悔拍、过户受限等情况,竞买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罚款、拘留等。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5号天成一品B3185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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