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四川升达造林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的林权(青林证字(2008)第070058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川01执恢463号
本院定于2023年05月09日10时至2023年05月10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四川升达造林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的林权(青林证字(2008)第070058号)
起拍价:499.114万元
保证金:99万元
加价幅度:2.4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
林权证号
青林证字(2008)第070058号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四川升达造林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川01执恢463号
林地到期日
2073/9/30
林地面积(亩)
7080
森林(林地)类别
国家二级公益林
林种
特种用途林
剩余使用期限
50.87年
备注
1.标的信息详情参考四川天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天元评字(2022)第56号资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2.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仔细审视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拍卖财产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的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瑕疵)。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天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713.02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天元评字(2022)第56号资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特别提醒:
1、林地状况。拍卖的林权资源所在地地理位置偏僻,人迹罕至,交通不便。有意竞买者需自行到现场走访,了解林地所处自然地理位置、社会经济、交通以及森林资源等状况,或通过查看评估报告考虑自身竞买意向。
2、关于林权登记变更、林木砍伐、流转林木等手续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林业部门咨询,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对于拍卖标的物对应的林木外观、品种、规格、健康状态、数量等按移交的现状为准,对于本院处置期间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树木死亡、损毁等情况,本院不作任何担保、不予以负责。本次拍卖涉及林地不存在移交的问题,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自行办理过户及林地、林土接收等事宜。
4、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办理,详细情况请自行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即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部分税费,如果存在原权利人应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先予垫付,自垫付后在十五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自愿负担。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的(除以上税费以外),即买受人应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竟买前自行到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对于可能存在的护林员聘请、防护林(生态林)保护等费用需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只出具裁定书裁定林权转移。本院对成交后的标的物,不作实地移交,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自行协商解决。对于林场安全、护林、环保、饮用水等问题,是否影响接收需买受人自到相关部门了解。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认真阅读评估报告书,报告载明的权利、瑕疵及提示由竞买人自行审查,本院不对未知的瑕疵承担任何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05月0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需对本标的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应在2023年05月0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身份资料原件、优先购买申请书、优先竞买权证明资料原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四川升达造林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的林权(青林证字(2008)第070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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