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法院关于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二环路东段43号3栋2单元11楼1号住宅用房(原门牌号为二环路东段3978哈舒馨家园3幢2单元11层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关于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二环路东段43号3栋2单元11楼1号住宅用房(原门牌号为二环路东段3978哈舒馨家园3幢2单元11层1号)的拍卖公告
威远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2年12月5日10时至2022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威远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二环路东段43号3栋2单元11楼1号住宅用房(原门牌号为二环路东段3978哈舒馨家园3幢2单元11层1号)予以拍卖。
特别注明:拍卖成交后,自行办理水电气过户及到房屋所在小区办理物业交接等手续。
建筑面积117.16平方米,第一次拍卖起拍价格为281401.92元。
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800元。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妨碍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登录本公告的网站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以及案件相关人员未登录本公告的网站关注本次竞卖活动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所涉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二环路东段43号3栋2单元11楼1号住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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