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关于贸易城北金街北侧西1号、2号、3号、6号4处房产整体拍卖(详见评估报告)(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30日10时至2021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贸易城北金街北侧西1号、2号、3号、6号4处房产整体拍卖(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 6,153,591.60元,保证金:61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 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 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 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贸易城北金街北侧西1号、2号、3号、6号4处房产整体拍卖(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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