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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关于罗定市兴华三路298号东骏广场商住小区负一层233号小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457945】号 发布时间:2025/3/6 6:01:07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建筑房产物业
内容:  


罗定市人民法院关于罗定市兴华三路298号东骏广场商住小区负一层233号小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罗定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7日10时至2025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罗定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2706)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罗定市兴华三路298号东骏广场商住小区负一层233号小车位,标的物详情请自行下载附件查看,附件信息仅供参考。

特别说明:该不动产尚未办理初始登记,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税费缴纳等问题请各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该不动产尚未正式办理产权证至开发商名下,相关产权办理手续,需开发商具备办证要求以及先办理产权证至开发商名下后,方可办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特别提醒:

起拍价人民币54505.50元,保证金人民币109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倍数。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因拍卖标的物的自身状况及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作任何承诺。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建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理。

对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罗定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辅助小组咨询电话: 19107662706。

三、竞价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根据国家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变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城市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本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罗定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19107662706),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罗定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保证金及款项缴纳

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罗定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罗定支行;账号:6228403507137016760,并备注成交的商铺号/车位号、买受人姓名执行员法官] 并致电0766-3869538告知本院汇款情况;买受人无需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税费负担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环节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印花税、契税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至相关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并于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到本院申请在本次拍卖款中办理退税费手续。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司法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垫付,不计入抵债金额。

八、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公开选定程序,自2024年1月5日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被执行人依法需向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及方式如下:

以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价为基数,实行分段费率收取,即:

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每件50元;

超过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照(成交金额-10000)*1%+50元计算;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成交金额-1000000)*8‰+9950元计算。

单件标的费用不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5万元。

网络司法拍卖流拍、流拍后变卖不成功的,不收取费用。上述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将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

、特别事项提醒

(一)执行所依据的文书为本院作出的(2021)粤5381民初4925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送达网络拍卖事项通知。(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按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询价建议书)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不负责本标的物质量及安全性能和水电问题,也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合同及票据等资料

(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约三十个工作日)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除因网络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外,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或拨打12366查询税费相关问题。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不负责提供、调取关于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票据、发票、合同等资料。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罗定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罗定法院京东司拍辅助小组电话:19107662706

网拍监督电话:0766-3812778(纪检监察室)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西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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