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2023年体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3-SN-ZY-ZC-FW-105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2023年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72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72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2023年体检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具有一级乙等以上医疗资质;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方式:购买文件时,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四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四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0)《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 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北街222号
联系方式:刘科长,029-85282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06/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懿、史肖霞
电 话: 029-88364979-806/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