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HCE-W1001/JC066023Z63018JCZ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配送期限 |
配送
地点 |
备注 |
1 |
副食品供应商招标 |
食堂鲜肉类、水产类、禽类、蛋品类、新鲜蔬菜瓜果类等,以及干货、豆制品类、汁酱调味品、牛奶饮料等副食品物资,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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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副食品配送供应、运输、售后、税金等价格(含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费用)。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配送副食品为全新或新鲜的。
4.本项目采购暂估预算:59万元<含税>/1年
5.★本项目最低下浮率:10%
注:(★供应商各分项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否则视为无效标。(如肉类投标下浮率9%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下浮率11%则为有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本项目共 1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有违反食品安全、质量要求或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行为。(提供承诺)
(六)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提供承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3年9月8日17:00至9月15日17:3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
(三)发售方式:
1.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后不退。
3.下载者登录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的购标时上传的资料,否则可能导致购标无法完成。
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7.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作为评标的资格审查。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9日13:30 (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14:00 (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618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14:00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618室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晓荣、王禹
办公电话:025-86636856
移动电话:18629556988、15195826801
邮 箱:wangxr@jcec.cn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901 (上海办事处: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618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褚老师
联系方式: 1760632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