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塞区部分镇街水污染防治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塞区部分镇街水污染防治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2021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供应商需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本年度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1、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请供应商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