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6月12日中午12时至2022年6月13日中午12时止(延时除外)在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906/06)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位于阿勒泰市北屯镇西北路商场旁自建综合楼第3层
标的物介绍:阿勒泰市北屯镇西北路商场旁自建综合楼第3层,标的物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基础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房产证号为:00014186,建筑面积 145.41㎡,结构为砖混结构,用途为办公室,自建综合楼总层数为第3层,标的物所在楼层为第3层,共3间办公室,修建年代为1999年;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0.02㎡,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
特别说明:土地使用年限情况请自行核实。
评估价:526093元。
起拍价:526093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和隐形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出地出让金、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尾款请于拍卖成交于2022年6月2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路支行,账号:821040012010100419898-1800320或92104000041989819000329】)。
重要提示: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买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06-23186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906—2318621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