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乌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乌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2年04月18日 至 2022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为准,二者缺一不可。(1)平台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现场报名: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线上报名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一份,经办人的本单位2021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本公司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开标截止时间前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执行。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开标截止时间前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执行。各投标代表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有过外地记录的,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无法进入开标现场。具体特殊情况咨询市民大厦物业办电话:0912-3515048。(5)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 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6)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 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开标现场需携带 CA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 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联系电话:0912-3515031。(7)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