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19日10时至2022年3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灌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灌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名称:
连云港吉鑫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工业房地产、构筑物及附属物。
二、拍卖价格信息:
评估价(双方议价):36625726元
起拍价:29300600元 保证金:2500000元
加价幅度:100000元
三、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连云港吉鑫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工业房地产、构筑物及附属物。
2、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3、建筑面积7150.19平方米、总土地面积127314平方米。
(注意:拍卖房屋已经拆除或正在拆除。)
四、风险告知:
1、拍卖标的物土壤或存在污染问题,且该被执行人在经营时存在被环保处罚的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2、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园区内,竞买人对于拍卖标的用途应符合《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的要求及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对园区的整体规划并服从管委会的管理。
3、注意:拍卖房屋已经拆除或正在拆除。
4、报名前,请意向竞买人一定要先行了解针对拍品相关政策、土地规划用途等,对拍品充分了解后再参加报名竞拍(咨询电话:0518-88997873,0518-88997875)。
五:风险提示
1、拍卖标的所涉过户税费及税率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向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咨询。
2、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使用权面积为不动产登记所记载的面积与评估机构现场测量。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若办理过户过程中,土地证等证件遗失或需要补办相关材料,登报作废的公告费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上述未尽事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所有的拍卖均以现状为准,请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土地、房产现状默认,请谨慎购买,风险自担。
注意:淘宝竞拍人,一旦成交后,成交确认书中成交人姓名,认定为淘宝竞拍成交人姓名,视为淘宝竞拍成交人个人法律行为。(详情咨询电话:0518-88997875、0518-88997883)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3天前(不包含节假日)向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0518-88997875;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拍开始3天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开始3天前(不包含节假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联系电话0518-88997875;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日15日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0518-88997875、0518-88997883、0518-88997881统一安排看样。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若一人报名,达到起拍价即成交;若有二人以上报名,出价高者竞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拍卖前已经存在的水、电、有线电视、燃气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十二、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3w.6688509.a214xi8.1.C1lvOg&path=sf-hc-right-content3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灌云县人民法院,帐户:622840105756284936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灌云县支行),并于缴纳尾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西苑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0518-88997883 张法官
0518-88997881葛法官
0518-88997875李同志
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518-88997875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18-88997817。
E拍贷业务办理联系地址及电话:中国银行灌云支行 (灌云县伊山镇西苑中路84号)、田经理0518-85082405 15062927272。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灌云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