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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病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40758】号 发布时间:2021/11/16 15:57:30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家居装饰装修
内容: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病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1-06437 预算金额:3,873,400.00 元 采购品目:装修工程

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董伟健 项目负责人:钟浩明

项目概况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病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3楼302-16单元(金碧翡翠华庭商务楼3楼302-16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1-06437

项目编号:NY-ZC-2021-11-001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病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73400.00 元

    最高限价:3593531.86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病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73,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工程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病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73400.00 

3593531.8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30天内完工(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按楼层分阶段施工,完成每一阶段工程施工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清场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待收到建设单位下一阶段进场通知后2天内进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支机构磋商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格式1,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1,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1,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②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相关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及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查询路径;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7.成功登记并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3楼302-16单元(金碧翡翠华庭商务楼3楼302-16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 或 邮寄购买 ,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3楼302-16单元(金碧翡翠华庭商务楼3楼302-16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3楼302-16单元(金碧翡翠华庭商务楼3楼302-16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采用 现场购买  邮寄购买 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其中,邮寄购买的供应商请填写好《采购项目登记表》(格式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附件1),连同购买磋商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及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收款账号信息:开户名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河北路支行;帐号:4405 9201 0400 05096;请注明事由:“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费。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nanyue_gz@126.com),邮箱接收资料的截止时间与获取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发送后请立刻致电(020-87576487)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确认后当天寄出,否则视为未完成登记。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二)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即可。

(三)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2天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附件2)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本项目采购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开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的要求,并经质疑供应商签字或盖章。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路23-29号

联系人:梅嘉

联系方式:020-8188259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3楼302-16单元(金碧翡翠华庭商务楼3楼302-16单元)

联系人:董工、刘工、钟工

联系方式:020-87576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020-87576487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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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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