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都村禾渚河涌清淤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16027
项目编号:440606-2021-16027
项目名称:大都村禾渚河涌清淤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4,480.11元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1(大都村禾渚河涌清淤整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2304480.11
最高限价(元,为招标控制价乘以92.7%):2136253.06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大都村禾渚河涌清淤整治工程 |
本次河涌整治总长约 1960m,现状河涌宽 3~10m。河涌整治内容为:1、河涌疏挖清 淤,并修整河岸边;2、清理河涌内及河堤上的水葫芦、杂草、垃圾等;3、西街涌支一涌 K0+003~K0+073河段南岸新建砼挡土墙(含栏杆),总长 72m。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
1项 |
2304480.11 |
2136253.06 |
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2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1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都村禾渚河涌清淤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参与本项目磋商。 (3)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都村禾渚河涌清淤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1)方法一: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套)存入到指定账户,并将供应商主体信息资料扫描生成电子文档,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487541452@qq.com),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给报名的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确认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在途时间请供应商自行考虑,采购代理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并且需另付邮寄手续费用60元(人民币)。
(2)方法二: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现场提供主体信息资料并现金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主体信息资料包括(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④购买磋商文件费用的转账凭证;(采用方法二的不适用本条)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主体信息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
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来评审结论为准。
- 银行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账户信息:
- 账户:顺德农商银行
户名:陈海奋
账号:6223226034010867
备注:大都村禾渚河涌清淤整治工程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要求,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通过登录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操作,供应商应及时熟悉云平台的相关操作,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发布延误等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全力配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服从磋商现场防疫工作安排。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如实填报的人员进场健康声明(人员进场健康声明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须封装,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其磋商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政务工作站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联谊大道2号
联系方式:0757-2383373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联系方式:0757-26613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0757-26613121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