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移动监测车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601-2021-02224
项目编号:0658-21711L1087
项目名称:河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移动监测车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6,69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河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移动监测车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6,69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河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移动监测车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86693.00 |
2286693.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河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移动监测车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允许经独立法人企业授权的分公司参与投标并允许其使用上级公司的资质(提供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上级公司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供应商报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1.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按序号编制并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
联系方式:0762-388309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
地 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联系方式:0762-3392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诸女士、李女士
电 话:0762-339282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
202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