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大楼空调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ZK2021-1-22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大楼空调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1-1-220
项目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大楼空调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11万元
最高限价:199.11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否 |
199.11 |
199.11 |
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完成工作。缺陷责任期:2年。质保期: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 (3)联合体投标的企业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业与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业签订。其中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主体。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在参与联合体投标的同时,不得再以一方名义独立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务正常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声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09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 (7)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提供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的截屏;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4日到 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3室
方式:现场领取,同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第四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第四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联系方式:022-24539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23239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维伟
电 话:022-23239921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