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一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2928
项目编号:441521-2021-02928
项目名称: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9,190.7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
合同包预算金额:3,969,190.7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69,190.75 |
3,969,190.75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4)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及材料员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水利专业的有效岗位证(或资格证)(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连续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一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并携带水利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委托书原件、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各项所需提供的资料。
4、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注:申请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申请资料封面须注明“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申请资料”及供应商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所有投标申请资料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投标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侧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660-662236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联系方式:0660-3210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0660-3210918
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