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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36357】号 发布时间:2021/10/26 9:05:20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水利水电桥梁
内容: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计划编号:441540-2021-00197 预算金额:2,574,351.01 元 采购品目:山洪防御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陈海洋 项目负责人:陈光成

项目概况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40-2021-00197

项目编号:441540-2021-00197

项目名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74,351.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74,351.0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山洪防御工程施工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74351.01

2574351.0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承包资质 ;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提供身份证和在职2021年度任意1个月份社保证明; 5、供应商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提供身份证和在职2021年度任意1个月份社保证明。 6、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以上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和在职2021年度任意1个月份社保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资格通过后,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两份)。

(2)施工企业介绍信原件(主要介绍公司规模、经营状况、人员情况、业绩等,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承包资质 (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交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交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2)提供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磋商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3)提供我公司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4)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15)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6)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除法人代表外,参加报名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7)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省外企业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提交证书原件备查和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在职2021年度任意1个月份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18)项目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证书原件备查和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在职2021年度任意1个月份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19)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在职2021年度任意1个月份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20)拟派的施工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的社保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证书原件备查和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在职2021年度任意1个月份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地  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联系方式:0660-343776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市辖区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

联系方式:13729533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光成

电  话:13729533966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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