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17年茂南区重点水毁隐患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高凉南路6号大院(帝琪浩景)4梯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902-2021-01695
项目编号:HZ2021-014GC
项目名称:2017年茂南区重点水毁隐患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8,345.7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17年茂南区重点水毁隐患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8,345.7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17年茂南区重点水毁隐患修复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8,345.77 |
1,368,345.77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17年茂南区重点水毁隐患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磋商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提交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 2.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17年茂南区重点水毁隐患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高凉南路6号大院(帝琪浩景)4梯302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南路6号大院(帝琪浩景)4梯302房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南路6号大院(帝琪浩景)4梯3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 供应商登记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2.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企业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2.5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时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茂南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天桥路320号大院
联系方式:0668-391061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华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高凉南路6号大院4号302房
联系方式:0668-2299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林鹏
电 话:0668-2299560
茂名市华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