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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33678】号 发布时间:2021/10/15 16:50:13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仪器仪表
内容:  

高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熙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1-02613 预算金额:2,565,000.00 元 采购品目:计量标准器具零附件

代理机构:广东熙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伍仙 项目负责人:谭婉玲

项目概况

高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1-02613

项目编号:JF2021(GM)WS0017

项目名称:高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65,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高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合同履行期限:(1)设备采购类、技术服务类履行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高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项目通过区级自验、市级核验之日止。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①《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②《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④《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参加响应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采购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采购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或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体如下: 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水利水电)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里面明确牵头人; (5)联合体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定义),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符合要求的工程咨询单位担任本次报价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③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服务费的支付。 ⑥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磋商文件(含磋商邀请)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公示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0日00:00-2021年10月29日9:30。 

(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响应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1年10月29日9:30开始后60分钟内,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保证金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帐。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开标当日,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的,则有联合体供应商参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并携带生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现场响应文件解密。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联系方式:0757-8821202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熙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三楼

联系方式:0757-88631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8631138

广东熙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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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下载   我要投标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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