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 河东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外聘“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员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编号:SLV2021-A-16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东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外聘“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员劳务派遣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B座90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V2021-A-166
项目名称:河东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外聘“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员劳务派遣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否 |
80 |
80 |
其他服务 |
本项目为河东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外聘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员劳务派遣项目。本次采购项目主要为外聘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员劳务派遣。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特别声明:以上(1)-(5)项的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转包和分包参与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4日到 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1: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B座901-1室)
方式:(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2)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九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九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
联系方式:林老师 022-24159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B座901-1室
联系方式:022-58033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杨女士
电 话:022-5803310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