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嘉禾涌水生态恢复及水质维持生态修复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01 号三楼3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1-2021-04575
项目编号:440111-2021-04575
项目名称:嘉禾涌水生态恢复及水质维持生态修复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7,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嘉禾涌水生态恢复及水质维持生态修复示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7,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嘉禾涌水生态恢复及水质维持生态修复示范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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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150 天内完成技术布置并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后运营期为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嘉禾涌水生态恢复及水质维持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嘉禾涌水生态恢复及水质维持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01 号三楼31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3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3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 s://gdgpo.czt.gd.gov.cn/)的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的云平台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
联系方式:020-3650095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01 号三楼
联系方式:020-3893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38937330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