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万众财富大厦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2616
项目编号:441521-2021-02616
项目名称: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61,860.5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1,860.5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2,461,860.59 |
2,461,860.59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信用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但是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提供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及材料员的岗位证(或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须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万众财富大厦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万众财富大厦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万众财富大厦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材料【须提供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备查,若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提供原件】,经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前通过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如供应商在云平台启用之前已注册须完善注册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侧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660-662236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渡小区34米路西第五栋1-2号A栋万众财富大厦202室
联系方式:0660-693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惠娟
电 话:0660-6936777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