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鹤山市桃源三富村易涝点整治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三楼(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784-2021-01048
项目编号:440784-2021-01048
项目名称:鹤山市桃源三富村易涝点整治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4,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山市桃源三富村易涝点整治工程(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789148.2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堤坝工程施工 |
鹤山市桃源三富村易涝点整治工程(二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89148.22 |
1789148.22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桃源三富村易涝点整治工程(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桃源三富村易涝点整治工程(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响应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三楼(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响应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山市桃源镇
联系方式:0750-821129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中华园301号
联系方式:0750-896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小姐
电 话: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