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心胸外科专用手术器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且不是设备制造商,须持有进口设备制造厂商或其在中国注资的贸易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医疗设备产品须提供产品注册证或产品注册登记表。
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