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13-2021-01781
项目编号:STSDY-ZFCG-20210811001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25,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潮阳区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25,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业服务 |
汕头市潮阳区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25,600.00 |
3,825,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潮阳区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潮阳区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代理人员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 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 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或者与其它供应商组合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资料领取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备查。注: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1.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 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s://gdgpo.czt.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政府采购供应商 登陆/注册” 进行注册, 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潮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城北四路
联系方式:0754-8373280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29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4-87296683
汕头市潮阳区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