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胥口枢纽闸区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SHW2021-C-414
2.项目名称:胥口枢纽闸区道路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 壹佰柒拾玖万零叁佰玖拾叁 万元玖分(¥:1790393.09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 壹佰柒拾玖万零叁佰玖拾叁 万元玖分(¥:1790393.09元)
6.采购需求:工程主要内容为巡查便道改造、电力管盖板更换及护坡改造为突破绿植等。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采购项目清单及要求:图纸、具体工程量清单明细、提疑回复等另附;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地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施工技术要求:
(1)高程及地形控制:施工前承包方需采用专业测量设备对场地现状进行复测,确保道路布置具有合理的坡降,不形成积水汇水点。
(2)水利配套设施保护:施工前供应商应对现状管理范围桩、里程桩、千米碑、防汛光缆、沉降观测点等水利配套设施的进行勘测,形成记录表并编制专项保护或迁改恢复方案,完工后按照不低于原有标准恢复。
(3)扰动监测:承包方应委托专业测量单位在开工前及完工后开展施工区域内的工程观测工作(水下地形、堤防沉降和位移等),确保工程施工不对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影响。
(4)深化设计:路面喷涂图案内容由承包方进场后深化设计,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
(5)现状管线整理:承包方进场前应收集现状管线资料,做好试挖摸排,道路改造时应同步开展过路管线梳理,该隐蔽工程未经发包方验收前承包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承包方需按要求拆除检验。
(6)以上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方不支付额外费用。
工程质量与验收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监理、发包人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和确认。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各项标准间冲突的,以更高标准的为准。
(2)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自然灾害因素情况外,响应单位保证对所供材料在工程全面竣工后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使用性能不变,并提供原生产厂家签署的同等期限的产品质量保证书。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指令及相应规范执行。对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下道工序必须在上道工序隐蔽之前,报监理单位检验,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承包方需按要求拆除检验,功能性设施(如有)需进行蓄水、防渗、通球等功能性试验。
(4)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应将进场施工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向监理单位报告,材料选型应经监理及甲方认可,并按需提供小样,材料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承包人擅自使用未经报验、虚假报验或选型未经甲方认可及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的,材料全部退场。
(5)本工所采用的混凝土要求为商品混凝土,承包人需提供相关合格证书,不得现场自制自拌。承包人应将施工耗材依据相应规范自行送检,提供检测凭证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平行检测,因开展平行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按建设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以及采购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取封闭施工,承包方需按行业规定布置安全围挡,贴绿植布、宣传牌,外挂反光警示带、爆闪灯,配备安全帽等,确保安全防护和夜间照明并落实人员巡查值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施工区域。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含路域及水域)的安全管理由承包方负责,相应的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正式进场前,承包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作安全技术交底,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用电、动火等作业行为需按规定申报审批。
(4)承包方应明示工程信息,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随意停放工程器械,堆砌、倾倒施工垃圾,不得直接在防汛道路或绿化带内制拌工程耗材;不得向河道内排放泥浆废水。
(5)如涉及需办理交通、环卫、涉河、涉路、等行政许可手续的,承包方应按苏州市水务、住建、公路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6)承包方应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疫情防控体系,编制专项防控方案,备齐防疫物资,严格做好进场人员测温登记及个人健康状况调查。
7.工期:18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施工地点:吴中区胥口镇胥口水利枢纽(场地局部受限,需采取转运、吊装等措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有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以上所称“在建工程”以省住建系统网站查询数据为准。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单位》。
(2)申领CA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和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工具下载链接为:http://www.szzyjy.com.cn/wxlj/027001/20191227/9534aa7e-4b48-4026-9d0c-022559022844.html 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
注:
①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②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响应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
③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材料组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磋商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开标现场提交。
(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QQ: 864274166
联系电话:13914088964 (软件客服)
<2> 0512-69820846 (业务咨询)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二楼【相城】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二楼【相城】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CA证书、投标确认函、身份证等资料。
3.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投标现场。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苏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电话:0512-68850091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凌波路水政大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
邮政编码:215008
电话:0512-68097442
联系人:潘薪悦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薪悦
电话:0512-6809744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