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铜鼎山河碧道埔边段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16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41502-2021-00457
2、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红草镇铜鼎山河碧道埔边段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09225.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6、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是2018年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申请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已公示通过(投标人公示信息须符合、满足本资格要求),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6、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其中包括: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职务为: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人员均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5)以上管理人员均须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近3年来(2018年1月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登记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以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相关要求截图等;供应商所有拟派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近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相应资质职称所需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上述申请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且均须加盖公章、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并提供原件核查,经核查符合要求后购买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供应商提供申请登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或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投标行为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2、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11日,每天上午9: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3、地点: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4、方式:现场购买,每套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16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接受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16日14点30分,地点: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附电子磋商文件1份,及其他附件(如有)。
3、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汕尾市区通港中路城区直属机关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660-3205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联系方式:0660-3259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892799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