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辖区大队新建箱式变电站项目 (项目编号:丽财预指【2021】6000-1000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辖区大队新建箱式变电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丽财预指【2021】6000-1000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辖区大队新建箱式变电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7291万元
最高限价:116.7291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116.7291 |
116.729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辖区大队新建箱式变电站项目,具体详见采购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1个月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到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209室
方式:(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2)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政采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209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209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方式:022-24394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209室
联系方式:18302203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 话:18302203955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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