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禅城区公交专用道监控设备维护项目(2021-2022)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二座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1-03363
项目编号:440604-2021-03363
项目名称:禅城区公交专用道监控设备维护项目(2021-20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6,307.5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禅城区公交专用道监控设备维护项目(2021-2022)):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6,307.5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对禅城区公交专用道监控项目(一、二、三期)以及禅城区汾江北路、汾江南路、桂澜南路、江湾路公交专用道和部分交叉口公交优先改造项目(第四期)的监控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公交专用道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期限由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总共1年。满足公交专用道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6,307.55 |
1,606,307.55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税费的凭据。 注: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由于部分财务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6)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公交专用道监控设备维护项目(2021-20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04〕185 号)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公交专用道监控设备维护项目(2021-202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投标;(2)1、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 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可沿用上级机构的材料;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机电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二座4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二座4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二座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登记报名流程: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等要求“购买磋商文件”。
①报名地址: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二座405室)购买磋商文件(纸质版)。
②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纸质版)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通过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分公司可沿用其总公司的资质证书)。
4、报名登记表(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温馨提示: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磋商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六号
联系方式:0757–8228397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农林街道
联系方式:1343024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昕玥、邓韵瑜
电 话:0757-82283972、13430249110
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