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1-T-005。
项目名称:苏州博物馆消防安全设备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7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苏州博物馆消防安全设备提升改造。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背景
苏州博物馆成立于1960年元旦,是地方综合性博物馆。2006年10月6日,苏州博物馆新馆建成并正式对外开放,总建筑面积达26500平方米,馆址太平天国忠王府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改造、消控室静电地板更换、泵房气泵管道及阀门更换以及消防水池清洗等。
具体采购内容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
只 |
464 |
2 |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只 |
54 |
3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套 |
55 |
4 |
消火栓按钮 |
套 |
66 |
5 |
输入/输出模块 |
套 |
57 |
6 |
输入模块 |
套 |
407 |
7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
只 |
17 |
8 |
火灾显示盘 |
台 |
13 |
9 |
隔离模块 |
套 |
15 |
10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套 |
1 |
11 |
总线制操作盘 |
套 |
1 |
12 |
直接控制盘 |
套 |
1 |
13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反射器 |
只 |
17 |
14 |
通用底座 |
只 |
518 |
15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
套 |
1 |
16 |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 |
台 |
1 |
17 |
消防电话 |
部 |
25 |
18 |
空气压缩机 |
套 |
1 |
19 |
X光安检机 |
台 |
1 |
20 |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
支 |
1 |
21 |
台式液体安检探测仪 |
台 |
1 |
22 |
防爆罐 |
个 |
1 |
23 |
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
项 |
1 |
24 |
消控室静电地板更换 |
㎡ |
25 |
25 |
泵房气泵管道及阀门更换 |
项 |
1 |
26 |
消防水池清洗 |
项 |
1 |
27 |
施工脚手架 |
项 |
1 |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4)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7天×24小时的免费服务热线,并须在1小时响应、2小时到场、24小时解决售后问题,并提供不低于36个月的免费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1、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1年7月6日。
2、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7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电子化要求
供应商须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载明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地点完成解密(请自行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