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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赤桥)营区改造恢复修缮项目软装物品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07458】号 发布时间:2021/5/20 5:21:30

项目编号: HDZB(FZ)2021005
所在地区: 福建
所属行业: 其它
内容:  

项目概况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赤桥)营区改造恢复修缮项目软装物品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连江中路318号5号楼1层01(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B(FZ)2021005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赤桥)营区改造恢复修缮项目软装物品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580.97515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97515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福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赤桥)营区改造恢复修缮项目软装物品采购安装项目,分为三个合同包;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家具

1(批)

2922640

2922640

58000

2

2-1

软装

1(批)

2006981.55

2006981.55

40000

3

3-1

电器设备

1(批)

880130

880130

17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包2、包3:明细 描述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a.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b.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至 2021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连江中路318号5号楼1层01(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记名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到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于2021年05月19日起至2021年0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连江中路318号5号楼1层01(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需网上报名,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将报名信息(详见公告 附件表格)发送至hdzb2018@126.com,如需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连江中路318号5号楼1层01(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报名相关事宜请联系:周先生: 0591-87311756

福建华鼎招标代里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单位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传真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邮箱

 

标书购买时间

 

合同包号

 

标书类型

纸质

电子

           

注意:请正确、清楚、完整填写,并明确承诺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如有发现虚假填报,视为无效报名,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樊先生 0591-8708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连江中路318号5号楼 1层01            

联系方式:程跃 、小叶0591-87311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跃

电 话:  0591-873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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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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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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