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学生公寓区水电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 1 号高科广场 A1001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1-SN-ZY-GC-0284
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学生公寓区水电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为陕师大长安校区学生宿舍D区、周边道路及地下管网,拟改造室内面积约7802m2;室外改造面积约6174m2;新建建筑物面积约320m2。
拟通过对学生公寓空调供电回路及智能用电控制系统改造、给排水管网及智能水表控制系统改造、卫生间及盥洗间整体改造、公寓室内外墙面粉刷、屋顶防水、加装停车棚、新建公共浴室、公共活动房等功能用房,提升园区景观绿化等改造项目,对学生公寓园区环境进行综合提升改造,彻底解决水电暖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升学生公寓基础设施条件,充分保障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复印件);3、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4、申请人信用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至 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 1 号高科广场 A1001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获取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3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06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 1 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5第三会议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6月02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师范大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620 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9-8531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 1 号高科广场 A1001室
联系方式:赵静 029-88364979-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029-8531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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