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G21031D(CZBXA21065)
项目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规模:包括原地面、墙面、吊顶、门、卫生间等拆除,块料楼地面、墙面乳胶漆、吊顶、门窗、卫生间等维修改造、垃圾清理外运等。
招标范围: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南校区5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预算金额:¥410万元);
二标段:南校区6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预算金额:¥280万元);
三标段:南校区10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预算金额:¥415万元);
四标段:南校区11号、12号、13号等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预算金额:¥280万元);
五标段:北校区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工程(预算金额:¥2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在本单位不少于一年连续社保缴纳证明);⑤申请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单),中标公示需附网页链接);⑥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⑦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至 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获取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有限数量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05月31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5月31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29-81891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6674688 18089239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29-86674688 18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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