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水务事务中心 海河教育园区维修、加固、更换检查井、收水井 井圈井盖项目 (项目编号:ZKHY-2021-A-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河教育园区维修、加固、更换检查井、收水井 井圈井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HY-2021-A-003
项目名称:海河教育园区维修、加固、更换检查井、收水井 井圈井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7373万元
最高限价:98.7373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98.7373 |
98.7373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1)施工标准及质量要求:检查井井圈井盖材质类型采用重型铸铁6防井盖,收水井井篦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质量达到相关养护维修规范及招标单位要求(具体要求及标准详见设计图纸) 2)安全要求;①、在施工区应放置警示标志,设置文明用语提示,夜间设置警示灯。协助交警部门搞好交通组织,保证车辆、行人安全;②、当施工现场井盖开启后,必须有人在现场监护或在井盖周围设置明显的防护栏及警示标志;③、配备硫化氢有毒气体检测装置及安全防护装备;④、施工中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和检测,并应建档管理;⑤、未按规定穿戴安全警示服及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⑥、施工时应符合《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等规范要求。⑦、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按照招标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执行。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 12 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供应商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具备市政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6日到 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方式:现场售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发售。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需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加盖公章③被授权人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津沽路59号
联系方式:13920786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科昊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联系方式:022-60319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022-60319661 1382141880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中科昊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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