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锦河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九级站管理用房及封闭闸门操作平台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奎屯锦河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九级站管理用房及封闭闸门操作平台工程
1.2采购人: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管理用房:为奎屯河九级站进水口水点管理房,单层砖混结构,屋面防水等级Ⅱ级,建筑等级三级,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高度3.3米,总建筑面积85.87平方米。封闭闸门操作平台:52.40平方米,高度2.3米。
1.6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 管理用房:为奎屯河九级站进水口水点管理房,单层砖混结构,屋面防水等级Ⅱ级,建筑等级三级,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高度3.3米,总建筑面积85.87平方米。封闭闸门操作平台:52.40平方米,高度2.3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具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同能力和资格的单位;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疆外企业须具有进疆登记备案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4 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中标后与投标时人员必须保持一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整;
3.6 投标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购买文件。标书款:500元。
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发售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的响应文件无效。
6.询比会时间和地点
6.1 询比会召开时间:2021年4月16日12时00分。
6.2 询比会召开地点:第七师奎屯市北京东路89号物管中心二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奎屯北京东路89号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C座36楼
联系人: 于圣 联系人:刘奕军、张磊
电 话: 0992-3218389 电 话:0991-8801135转6633、1399910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