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生产用化学药剂絮凝剂、混凝剂、除磷剂、醋酸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金塔分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1-016号
项目名称: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生产用化学药剂絮凝剂、混凝剂、除磷剂、醋酸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万元)
最高限价:5.53(万元)
采购需求:1、絮凝剂,最高限价39000元/吨; 2、混凝剂,最高限价3300元/吨; 3、除磷剂,最高限价5500元/吨; 4、醋酸钠,最高限价7500元/吨。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注: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所有投标人报价时应以每个货物的单价进行报价,并且每个货物的单价报价不能超过单个货物的最高限价。所有投标货物单价合计最高限价5.5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3-12至2021-03-24,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金塔分中心网
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3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金塔分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3-24 09:00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供应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03-24 09:00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评标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jiaoyi.xin/)”“下载中心”的《交易通电子标书生成器数字证书及固化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和《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2、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备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 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子账号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金塔支行 行 号:系统自动生成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注: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城以北6km东星林场
联系方式:0937-4421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环城东路94号
联系方式:18919425168/0937-442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兴彦
电 话:18919425168/0937-442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