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2021年度人工鱼巢建设(第二次)(21C00049)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2021年度人工鱼巢建设(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2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049
项目名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2021年度人工鱼巢建设(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2021年度人工鱼巢建设 |
9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最高限价总计:9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2月5日 至 2021年2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2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9日17:00(工作时间)
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 号:123906511610606
2.1.2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13楼)登记并购买。
3.报名方式: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3.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413785719@qq.com(邮箱)。
3.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13楼),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2月20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2月20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2月20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
注4: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关于小微企业: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依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具体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4.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企业给予8%的(采购人确定的比例)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4.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8%的(采购人确定的比例)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微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采购人确定的2%比例)的报价扣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采购经办人:段聪
采购人电话:023-6152888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林业局(新牌坊三路3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伍廷
代理机构电话:6330198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廷
项目联系人电话:63301988
九、附件
 21C00049采购文件(第二次).doc (264.91 KB)
 发售登记表.doc (18 KB)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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