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专业监测网络建设(3个点)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3号橡树星座B座9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28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DCG-2020-045
2、项目名称:石泉县专业监测网络建设(3个点)项目
3、预算金额:7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石泉县专业监测网络建设(3个点)项目,1项, 采购预算: 700,000.00元, 项目概况: 在对3处滑坡点进行地质勘查并完成地质勘查报告后,编制《石泉县专业监测网络建设(3个点)项目建设方案》连同地质勘查报告一起报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评审,评审通过后;按照评审后的建设方案对3处滑坡点配置安装降雨量、地表位移、深部位移、地下水动态、图片和视频等监测设施设备,并建设与已有的县区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管理系统(石泉县)衔接的配套管理系统,实现对3处隐患点的专业监测,并由供应商承担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年内的数据釆集、传输、分析和预警及日常维护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石泉县专业监测网络建设(3个点)项目专业监测点建设。(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1-31 09:00:00 至 2021-03-23 09: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续存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协商担保函;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谈判响应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谈判响应单位红色公章);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9、须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符合规定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保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提及之处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书及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3)事业单位参与协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4)响应单位凡是参加谈判会议的,其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被授权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1-14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3号橡树星座B座9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须知: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②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响应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橡树星座B座902室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谈判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1-28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化投标与线下纸质版文件投标并行的方式进行,投标企业须将电子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电子文件技术支持专线:4009280095、4009980000。3、响应供应商未及时下载电子谈判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标评审活动,如响应供应商未进行网上操作,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4、请响应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响应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春潮广场创投中心四楼
联系人:610922120001JB
电话:631508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喆
电 话:029-89555599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3号橡树星座B座9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