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总队高支队涉案逾期未处理车辆报废拆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0634-2140XZCJQ0001
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的委托,对该单位涉案逾期未处理车辆报废拆解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以密封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前来参加磋商。
项目内容:涉案逾期未处理车辆报废拆解项目(预算金额:67.57万元)
磋商内容及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提供涉案逾期未处理车辆报废拆解服务,共计125辆涉案车辆;存放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10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企业除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供应商需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2021年1月6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每日10:00—18:00时(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届时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1月18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磋商现场。
5、磋商时间:2021年1月18日11:00时(北京时间)。届时欢迎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磋商响应文件请随身携带,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地址: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人:林龙
联系方式:0994-22931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电子信箱:1285618013@qq.com
联 系 人:李静文
电话:15160945152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人民币帐号:3004802009200050365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①项目编号后六位)
开户银行:昌吉市工行建国西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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