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宁河区卫健委关于购置宁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健康中国行”活动制作宣传物品印刷项目 (项目编号:NHCG2020270)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卫健委关于购置宁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健康中国行”活动制作宣传物品印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4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2020270
项目名称:宁河区卫健委关于购置宁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健康中国行”活动制作宣传物品印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26万元
最高限价:50.26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否 |
50.26 |
50.26 |
其他印刷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谈判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3日到 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407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点30分。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口幸福总部大厦九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 宁河区桥北街绿荫西路3号
联系方式:02269583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407室)
联系方式:022-695917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022-69591734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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