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横山镇人民政府广宁县横山镇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广宁县横山镇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西侧83区敏捷广场四期B栋802-2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23-202012-H60050-0037
项目名称:广宁县横山镇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0,640
最高限价(如有):85046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宁县横山镇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所投货物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的采购人需求)。
3.2交货完工期: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甲方正常使用。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交货验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供应商是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行承诺书,格式自定义,采购人将保留查证的权利);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格式自定义,采购人将保留查证的权利)。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登记并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西侧83区敏捷广场四期B栋802-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西侧83区敏捷广场四期B栋802-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或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顺序用A4规格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每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原件和报名资料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登记,且提供原件核对(除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或二维码扫描可查询信息外),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不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不是“多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商事主体登记”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截图或打印件;
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供应商是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文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交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社保所在单位须为供应商,并含社保部门专用章),如需委托】;
6.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宁县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宁县横山镇人民路
联系方式:0758-8609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西侧83区敏捷广场四期B栋802-2
联系方式:0758-210713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58-2107139-80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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