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FZ2020-WZ-T-001
项目名称:电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9.98464万元
采购需求:
梯号 |
电梯种类 |
台量 |
速度m/s |
载重(kg) |
层/站/门 |
基坑深度(mm) |
顶层高度(mm) |
提升高度(m) |
井道净尺寸(mm)
宽*深 |
轿厢尺寸(mm)
宽*深*高 |
开门尺寸 |
备注 |
独墅湖中学 |
无机房客梯( 无障碍) |
1 |
1.0 |
1000 |
5/5/5 |
1300 |
3900 |
17.2m |
2200*2100 |
1400*1500*2250 |
900*2100 |
中分 |
无机房客梯 |
1 |
1.0 |
1000 |
2/2/2 |
1300 |
3900 |
4.5m |
2200*2100
|
1500*1400*2250 |
900*2100 |
旁开、轿厢贯通 |
无机房客梯 |
1 |
1.0 |
1000 |
2/2/2 |
1300 |
3900 |
4.5m |
2100*2200 |
1500*1600*2250 |
900*2100 |
中分 |
1、满足土建尺寸要求的前提下,轿厢尺寸及开门尺寸不得负偏离,否则不得中标。 |
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按甲方要求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单位及相关部门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谈判响应单位的特定条件:
1、电梯生产厂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2、响应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质疑: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郭新东路1号
电 话:0512-65871653
联 系 人:李麟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电 话:0512-68136997 传 真:0512-68136997
联 系 人:殷涛霞
3.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56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