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要求
(1)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配备具有项目实施、安装和调试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合理化的实施方案。
(2)在项目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同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造成不良后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2、安装要求
(1)所有安装材料质量及安装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谈判文件、产品生产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供应商应确保其合同产品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安装时应根据有关产品生产厂商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说明书和谈判文件说明的要求施工,安装辅材采用优质产品。
(3)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
(4)供应商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三年(除采购清单特别注明以外),质保期自家具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供应商须承诺提供24小时的服务支持,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及维修装备。质保期内出现的问题,须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须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
(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每半年组织售后服务人员对家具进行巡检一次。质保期满后的维修内容减免上门费及人工费等费用,仅按原材料的价格收取维修费用,具体原材料价格参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3)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解决问题,或同一问题经成交供应商两次处理仍未能彻底解决的,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相同品牌和型号的产品供采购人临时使用,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5、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所投产品品牌进行生产、加工、供货,提供的货物不得低于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和材质要求,如果采购人发现任意一件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退货。
(2)在交货时要求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对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验收时采购人有权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各项检测,如不符合采购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否则不予通过验收。每个产品须出具生产厂商的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
(3)验收期限在安装调试结束后30天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4)根据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及有关规定,由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响应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依法获取谈判文件
供应商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五)现场解密
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采购代理机构通过CA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现场解密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敬请供应商预留解密时间。
(六)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3.供应商“依法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4.未依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