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6.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7.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注:供应商动态信用被扣分分值20分(含本数)以上的,纳入“黑名单”则该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的动态信用得分及企业状态以开标当天信用信息(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的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内凭以下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供应商需提供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中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回执。
1.2选择以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携带“1.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1.3选择以邮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将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采购文件。
①邮件主题格式:“ 2021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资料”;
②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huaruichengfs@163.com。
③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季华分理处
账 号:80020000011993972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采购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⑤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一份,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