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湛江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优化及设备提升项目
(2)建设地址:湛江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3)工程概况:湛江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优化及设备提升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磋商控制价:经审定的本工程磋商控制价为2252669.2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78587.81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磋商控制价价中给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现场条件
(1)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施工用水:已接到工地。
(3)施工用电:已接到工地。
(4)临时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
(5)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按实际使用数量,施工用水按照湛江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元/吨扣回给采购人,施工用电按照湛江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元/度扣回给采购人。
3.工程磋商范围及内容
工程磋商范围: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湛江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优化及设备提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磋商文件等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4.人员要求
(1)拟投入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C证)、资料员1名)必须是本单位的员工,应具备岗位证、二代身份证及磋商时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磋商时间截止前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社保查询平台查询及资格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申请取消其成交资格);
(2)拟投入项目的现场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安装工、抹灰工1名、防水工1名、镶贴工1名、油漆工1名、安装电工1名)必须是本单位的员工,应具备岗位证、二代身份证及磋商时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磋商时间截止前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社保查询平台查询及资格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申请取消其成交资格)。
6.承包方式
根据采购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
7.施工工期及规定
(1)施工总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采购人欢迎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磋商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磋商文件。
(3)本磋商工程要求成交供应商按成交工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竣工罚款人民币2000元(因采购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4)因采购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注:不可抗力的约定: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湛江市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霞山区出现降雨量大于200mm/d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8.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成交供应商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到文物,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即时报请采购人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言及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机械等必须按投标书所述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采购人现场代表签到,到场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总工期天数的90%(提供承诺书)。到场签到时间少于总工期90%的,每少签到一天罚款5000元。
9、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的20%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①工程预付款的扣返方式: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时按预付款的 50 %扣回,直到在第二期工程进度款中扣完为止。
②供应商应按进度向工程采购人申报已完工程进度,作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供应商申报的工程进度款经采购人审核后5天内交给供应商,采购人接到进度款申报表进行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按核定的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已完工程进度的85%支付供应商相应工程进度款。
③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价的85%即停止支付。
3、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审核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结算余款付至97%,余下3%作为工程的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不发生扣罚质保金情况下无息退还。
4、签证:若需要变更工程项目时,须双方签字盖章,方可作为工程结算调整的依据。
5、结算:
(1)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结合企业实际以及包括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和风险在内的所有风险系数都考虑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内,结算时综合单价按成交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除本工程合同另有约定情况外不作调整。
(2)施工期间汽油、柴油、钢筋、水泥、管材、商品混泥土施工期平均价格分别超过开工当季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公布信息价±5%,中砂、块石、块砖的平均价格分别超过开工当季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公布信息价±10%,则启动调价机制,按相应材料施工期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平均价格对超过±5%,±10%以外的部分价格进行调整。除上述材料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调价。
(3)工程变更。如采购人合理要求致使本工程发生工程量变化,若合同价中有相应类似单价,则按成交价中相应单价计算。若合同价没有相应单价,则按现行有关定额计算或法定信息价并乘以成交价与磋商控制价的比值。
10、质量要求和质量保修期:
(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竣工验收由采购方、成交方、设计方、监理方共同进行,由成交人按湛江市建设规定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相关文件(此项费用不再向采购人收取),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交付采购人使用。
(4)缺陷责任期:1年。
11、施工安全责任:
供应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凡在施工中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