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具体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3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谈判时间截止前上传,报名供应商在谈判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及CA证书,并同时递交身份证明等资料,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本采购项目。
4、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传;
5、纸质响应文件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一本副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纸质响应文件中的资料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7、现场解密: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谈判地点现场解密,在响应文件接收后,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每个供应商的解密时长为5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8、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3.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3.3其他未尽事项,请供应商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4质疑函格式请自行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
3.5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联系部门: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朱显花;联系方式:0512-68708379;邮编:215131
4、针对疫情期间,供应商到场代表身体健康,须持苏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入场人员均须现场测量体温、查看苏康码绿码、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并做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场。
5、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
6、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各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保证承诺书》,如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7、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