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源市水务局河源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项目竞争性磋商
|
项目概况
河源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00-202011-603001-0015
项目名称:河源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3,000
最高限价(如有):2853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河源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河源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结合河源市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节水型考核标准》(建城[2018]25号)标准要求达标,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节水型城市达标验收。 (2).起草节水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等。按照考核要求完善河源市节水管理制度,需起草的法规制度应满足《国家节水型考核标准》(建城[2018]25号)的要求。 (3).根据河源市实际情况建立适合于河源市完善的节水统计报表台账。 (4).按考核标准要求收集、整理、完善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自备水、节水“三同时”、水价改革、节水器具普及情况、工业节水管理、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城市整体用水效率、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等相关工作资料,并协助指导完成相应管理工作。 (5).协助开展节水宣传、培训活动。 (6).根据考核要求协助制定河源市节水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全面调查河源市节约用水方面的财政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并汇总整编。 (7).根据考核要求,依据《国家节水型考核标准》(建城[2018]25号),指导开展河源市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满足《国家节水型考核标准》中要求的节水型单位覆盖率不小于10%、节水型企业覆盖率不小于15%及节水型小区覆盖率不小于10%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现场调查、水平衡测试、指导协助相关创建单位编制申报资料,协助创建载体做好建设验收工作。 (8).根据考核要求编制《河源市城市节水规划》。 1)河源市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总论; 2)城市区域概况; 3)建设项目目标和主要任务; 4)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5)城市节水规划; 6)工业节水规划; 7)城市生活节水规划; 8)城市节水规划中的相关法律文件要求; 9)非常规水资源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雨水利用规划、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 10)水环境与水生态有关目标规划; 11)城市近期节水规划; 12)节水政策制度体系建设; 13)投资估计与资金筹措; 14)环境影响评价; 15)实施效果与评价; 16)附图(包括城市近期落实项目分布图、城市雨水规划区域和地理标高图等相关图纸 (9).负责申报材料编制。按考核标准要求编制并提交申报材料,协助采购人做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节水型城市标准达标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底(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排的省级节水型城市验收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取得“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业务:市政公用工程)(供应商须提供资信证书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且均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次磋商项目有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1)http://www.gd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3)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http://www.gdjhgl.com/index.asp(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源市水务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5号
联系方式:0762-3333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联系方式:020-37871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左工
电话:13760830954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