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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鹤龙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鹤龙街道办事处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机构: 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 440111-202011-101102-0054 采购品目: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预算金额: 1,40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维 项目经办人:景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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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鹤龙街道办事处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1号之一8号楼自编A001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1-202011-101102-0054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鹤龙街道办事处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通过招标确认一家成交供应商负责,在服务期限内为采购人提供所需采购的物资;
(2).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成交供应商具体业务的数量及金额,采购的数量和金额均按成交下浮率和采购人提供的实际供货量为准,未发生的数量不产生费用,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3).成交人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成交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人。因成交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成交人出现违反采购文件的行为、合同条款未履行、成交人投标文件承诺事项不能兑现等情况的,应在采购人规定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的情况书面报采购人。如成交人此后未做整改或整改无效果达到三次的或成交人供货出现质量问题三次以上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进行违约追责;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1号之一8号楼自编A0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1号之一8号楼自编A001房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1号之一8号楼自编A00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鹤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泰路6号
联系方式:020-8617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富华东路170号二楼202房
联系方式:020-83702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0-8370255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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